







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聘
索引号: | ZDDBG180710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1〕69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聘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5-21 |
厅直各事业单位:
现将全省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技师考评及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评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切身利益和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工勤技能人员的工资平衡关系。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对所有符合升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条件的技术工人予以报名参加考核,通过考核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操作技能。
二、升等级考核、技师考核评审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定于7月16日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定于7月17日至18日进行;高级技师考核评审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号,全省考试时间为9月24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培训采取“本人自愿、费用自理”的原则。
三、申报升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审的人员,必须符合条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需要表格原件的,请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考办联系,联系电话:029-87291040。
四、申报人员填好表格,并附原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于5月24日前由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人员统一报厅评价中心,复审合格后盖章,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五、凡未列入 2011年工人升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审统考工种之内的交通行业特有工种专业技术工人,符合升等级、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各单位可汇总后报厅评价中心,由厅评价中心联系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考办联系,另外安排考核。
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44号)、《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45号),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下载。
联系人: 杨 帆
电 话: 029-88869298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省交通运输厅大楼
5层512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